大陸中心/程正邦報導
潘姓女學生聰明乖巧,同學對她離去十分不捨。(圖/翻攝自微博)一宗發生在校園的悲劇,再次引起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惡性犯罪的討論,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面對極端暴力行為時應如何平衡的深思。一名中國深圳14歲初三男生鍾某,涉嫌持刀殘忍殺害同班女同學潘某某,而被害人家庭曾無償接送他上下學近三年。更令人痛心的是,受害人母親曾女士泣訴,行兇者在庭上態度冷漠、毫無悔意,直到聽到檢方求處死刑的訴求後,才第一次下跪磕頭求饒。
潘姓初三女生遭男同學殺害,死者母親痛心地說,犯案少年聽到檢方求處死刑後才下跪求饒。(圖/翻攝自微博)親友義載三年 換來致命回報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發生在校園附近的故意殺人案,於 15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被告人鍾某(2010年4月生)與被害人潘某某(2010年5月生)是同校初三學生,兩人與另一名同學陳某某住在同一社區。自初一以來,潘家與陳家家長一直輪流無償開車接送三名孩子上下學。
受害人母親曾女士回憶,她一家幾乎每天開車接送,順道載鍾某及其姊姊共約三年。這段出於善意的義載情誼,最終卻換來女兒在家門前被殘忍殺害的噩耗。
網購摺疊刀 補刀逃逸還謊稱「見義勇為」
檢方指控,案發於今年4月8日下午放學後。三人一同乘車回到社區門口,鍾某因「生活瑣事」對潘某某心生不滿。警方研判,更深層的動機是鍾某「嫉妒」潘某學業優異、家庭條件良好,並認為對方看不起自己。
鍾某先返回自己樓棟,隨後見潘某某獨自一人準備回家,便持事先網購的黑色摺疊刀上前質問,隨即多次刺向對方。檢方指控,潘某倒地呼救後,鍾某竟再次返回現場,補刀多次後逃離,行兇過程極為殘忍。
行兇後,鍾某逃回家中,對家人謊稱自己「見義勇為時被砍傷雙手」,其父母甚至在社區群組稱「兒子救人受傷,正在醫院」,企圖掩蓋罪行。然而,潘某經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死者母親傷心欲絕,出庭聽審時頭上多了許多白髮。(圖/翻攝自微博)殺人前曾網路搜尋「14歲殺人會怎樣判刑」
庭審後,受害人母親曾女士在法院外痛哭,她透露警方和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的驚人細節:鍾某在犯案前,曾透過搜尋軟體查詢「14歲殺人會怎樣判刑」等關鍵詞,證實這是一起冷血的預謀。
曾女士也駁斥了鍾某及其辯護律師在庭上提出的「遭受校園欺凌」的辯解,稱有老師和同學作證,真正的欺凌者反而是鍾某本人。
聞「死刑」才下跪求饒 家屬堅求嚴懲
曾女士哽咽表示,案發至今,鍾某一家從未就事件正式道歉。直到庭上,檢方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對已滿14周歲的鍾某提起公訴,並要求嚴懲時,鍾某才因為對死亡的恐懼而當庭向她下跪磕頭求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可以處以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曾女士強調,鍾某的行為是預謀且殘忍,她的訴求是法院能判處鍾某死刑,以告慰女兒的在天之靈。庭審歷時約四小時,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