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今年3月間,桃園一名25歲的李姓男子,深夜酒後返家,因不滿老父親碎碎念,先是出手毆打父親,之後又持開山刀朝父親揮砍,造成其頭、臉與手部等處受傷,而警方獲報到場後,李男竟還對員警又咬又踹。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傷害罪,合併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李男不滿遭碎碎念,酒後持開山刀砍殺老父親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據了解,李男於今年3月某日深夜,酒醉後返家,被李父一陣碎唸,2人因此發生口角,李男先是動手毆打父親,李父氣得揚言要報警,李男一聽更失控,衝入房間拿出開山刀,朝老父臉部、頸部與手部等處揮砍,李父大出血傷重送醫。警方獲報趕抵時,李男不但拒捕,還對4名員警又踢又咬又踹,被檢方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李男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僅有傷害之意,法官認為,李男以開山刀砍向父親的頭、臉部及上半身,傷勢均集中於頭頸部致命部位,應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辯詞不足採信。且李男僅因細故就持刀砍父,於案發後,又辯稱酒醉不記得,難認犯後態度良好,但考量李父已同意原諒兒子,也希望能輕判,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年6月;傷害罪部分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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