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鏡週刊》報導指前永豐銀協理李光昕掌握凱思國際人事與金流。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8日回應,李光昕勇敢吹哨卻遭無止盡追殺,鏡傳媒多次抹黑造謠、做假新聞,還跟拍影射有男女關係,報導根本缺德。黃帝穎律師對此表示,黃國昌狗仔帳房潛逃不敢說的事就是關鍵。
黃國昌28日回應,鏡傳媒多次抹黑造謠、做假新聞,還跟拍影射有男女關係,報導根本缺德。(圖/民眾黨團提供)黃帝穎律師指出,黃國昌除了反嗆百萬元外,對週刊爆黃國昌指揮狗仔及狗仔帳房潛逃不敢否認,更不敢提告。
黃帝穎律師進一步指出,針對《鏡週刊》爆黃國昌狗仔帳房李光昕案發後出境,如橘子翻版,黃國昌回應,《鏡週刊》之前報導指涉他辦公室同仁收新台幣100萬元,但證據在哪?然後針對相關問題均跳針「鏡週刊、鏡電視何時要公開道歉」,以問答問,明顯迴避問題。
黃帝穎律師說,黃國昌除了反嗆百萬元外,對週刊爆黃國昌指揮狗仔及狗仔帳房潛逃等三大事實,並未否認,更不敢說明事實提告
黃帝穎律師也列出黃國昌不敢說明的三大事實及其法律風險:
1.週刊提出狗仔對話截圖,直指黃國昌長期指揮狗仔跟監政敵。
黃帝穎律師表示,涉犯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最重五年徒刑。
2.週刊報導黃國昌狗仔帳房李光昕案發後出境前往香港。
黃帝穎律師指出,若養狗仔跟監政要的資金,涉及中資、港資等境外敵對勢力資助,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最重十年徒刑。
3.週刊報陳建平及黃安捷,在退出鏡電視董事會後,2023年轉而投資凱思各約千萬元,黃國昌長期批評鏡電視,根本是「拿錢辦事」。
黃帝穎律師說,「拿錢辦事」若與立委職權具對價關係,不論是立委就個案為質詢、索資,只要與注資凱思千萬元具對價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處七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