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繼承房產出售,須繳納房地合一稅或財產交易所得稅,新舊制稅率差很大。(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繼承房產再出售,怎麼課稅差很大!房地合一新制最高稅率45%,但若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免稅。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提醒,繼承不動產要懂遺產稅、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房地合一稅三大稅務,才能避開高額稅負。
繼承不動產時須繳交遺產稅,計算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為基準,若連同其他遺產總額未超過1,333萬元即可免稅;配偶與直系親屬另享扣除額。繼承後出售,則依被繼承人及繼承時間,判斷須繳納房地合一稅或財產交易所得稅。
繼承房屋出售,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新舊稅率課徵以105年為界 。(圖/永慶房屋提供)房產被繼承、繼承取得時間105年為界 「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新舊制稅金差很大
出售後是用稅制則須看不動產取得時間,以105年前後為稅制分界,被繼承人與繼承人取得時間若同為105年前為舊制、105年後為新制;若跨期,被繼承人取得時間為105年前、繼承人取得時間則在105年後,則可擇優申報。
陳俊宏說,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僅針對房屋部分課稅,因房屋折舊、土地漲價,稅基較低,稅額通常較小。新制「房地合一稅」則以出售價減取得成本為基準,依持有年限課稅,未滿2年45%、2至5年35%、5至10年20%、10年以上15%。
繼承房屋視可合計「被繼承人、繼承人」持有時間,若為自用住宅且設籍、持有均滿6年以上,可享400萬元免稅額及10%稅率優惠。(圖/永慶房屋提供)「自用節稅關鍵在設籍時間 免稅額高達400萬、享10%優惠稅率
出售房產除了新舊稅制,房屋是否「自用」也是節稅關鍵之一,陳俊宏指出,若為繼承取得,持有期間可併計被繼承人與繼承人持有年限,減少稅率。若為自用住宅且設籍、持有均滿6年以上,並無出租或營業行為,可享400萬元免稅額及10%稅率優惠。符合條件者甚至可完全免稅,是最有利的節稅方式。
最後,他提醒,若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尚在世時就遷回戶籍,雙方設籍期間可合併計算,有利滿足自用住宅優惠條件;若在繼承後才遷回,設籍時間將重新起算,恐喪失優惠資格。建議民眾事前規劃,確認適用新舊制與自用資格,並諮詢專業稅務人員,才能合法節稅、安心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