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宜蘭報導
陸軍畢姓連長上尉,今年留守期間,二度擅離職守被抓包。(示意圖/記者陳弘逸攝影)陸軍駐紮於蘭陽地區指揮部機步二營機步一連的畢姓連長上尉,今年留守期間,被抓包一次走出營區買咖啡,第二次離營到羅東夜市附近吃飯;事後遭憲兵調查,畢男認罪,法院考量他無前科,有悔意,因一時失慮犯案,判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畢姓男連長,位階上尉,在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機步二營機步一連,擔任連後勤官;今年3月7日負責留守,卻在勤務期間,未經請假核准,就徒步離開營區,到對面連鎖超商購買咖啡。
同年月9日傍晚,離開駐地而擅離部屬,又開車到羅東夜市附近餐廳用餐,約3小時,才返回營區,此事遭憲兵得知並調閱營區監視器畫面佐證犯行,將畢男移送偵辦。
偵審期間,畢男都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是職業軍人又是留守主官,2次未依規定完成正式請假程序,無正當理由擅離部屬;考量他,無前科,有悔意,因一時失慮犯案,經此教訓,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
法院審理後,將畢男依長官擅離部屬罪,共2罪,各處1年有期徒刑,應執行1年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應於判決確定6個月內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