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翁曉玲稱,2002年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就考察新加坡檢察、矯正業務,包括鞭刑制度,陳定南也不是沒有考慮台灣可以引進鞭刑的想法。(圖/翻攝自國會頻道)國民黨部分立委推行「詐騙犯實施鞭刑」,法務部、司法院等今(19)日赴立法院針對「太子集團涉詐案、跨部會防詐及打詐成效,以及參考新加坡打詐鞭刑入法之可行性評估」進行專題報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稱,法務部不能輕易下「鞭刑違反人權」的定論,「你們講話要小心」。她更稱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曾前往新加坡考察,陳定南不是沒有考慮台灣能否引進鞭刑過。
法務部報告指出,鞭刑制度宜否納入我國刑罰種類及適用罪名,長期受民眾關注及討論,期待能藉由鞭刑高痛苦性與高威嚇性之本質,迅速達到犯罪防制效果。但採用鞭刑制度涉及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權保障之議題,以矯正刑取代應報刑已為現代刑罰趨勢,若引進鞭刑,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倡議保障人權之精神,尚須妥為研議評估。
翁曉玲詢問,實施鞭刑就是沒人權?可以這麼快下定論?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鞭刑是對身體很大的侵害,翁曉玲反問「坐牢不是嗎?」鄭則說那是人身自由的部分,鞭刑則是有違反酷刑公約的疑慮,而日治時期的鞭刑在1921年就廢除了。翁曉玲續表示,的確日本對殖民地實施的鞭刑時間不長,但實施鞭刑是否就是違反人權,「你們必須講話要小心」。
翁曉玲說,新加坡是全球治安最好的國家,新加坡的紀律更是很多人學習的榜樣。她批評,法務部談到鞭刑時過於輕率,2002年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就考察新加坡檢察、矯正業務,包括鞭刑制度,陳定南也不是沒有考慮台灣可以引進鞭刑的想法,何況針對詐騙實施鞭刑是七成民眾支持的。她表示,法務部要好好思考實施鞭刑的可行性,施政不能脫離國民情感,有無違反人權也不是法務部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