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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注意!毒品唾液快篩正式上路 拒測「開罰金額曝」:秒噴18萬

社會中心/李紹宏報導

為強力遏止「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的威脅,警政署祭出鐵腕新策略!自今(20)日起,全國各警察機關正式啟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未來駕駛人一旦被查獲毒駕,將面臨高額罰鍰、車輛保管,以及嚴厲的吊扣甚至吊銷駕照處分。此外,如果駕駛人拒測,最高會開罰18萬元,這筆金額相當於一個領取最低月薪的勞工,超過6個月的薪水。

警政署宣布今(20)日起,全國各警察機關正式啟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示意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
警政署宣布今(20)日起,全國各警察機關正式啟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示意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

警政署指出,為配合這項新式執法策略,已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相關條文已於昨(19)日正式公告施行。警政署並已頒布「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全國警力今日起同步展開執法。

毒品唾液快篩如何操作?

為確保執法過程的嚴謹性與公正性,新制特別規範了警察執行毒品唾液快篩的標準程序:

1.全程連續錄影: 執法人員在檢測過程中需全程連續錄影,作為後續執法的佐證。

2.告知與確認: 檢測完成後,員警須立即告知駕駛人檢測結果,並要求其在執法紀錄表上簽名確認。若駕駛人拒絕簽名,員警需明確記明理由。

一旦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類似管制藥品的情形,將立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款舉發。

根據新規定,未來駕駛人若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陽性反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若駕駛人拒絕接受檢測,則將恐面臨最高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銷駕照。

警政署還說,針對10年內第二次違規者,罰鍰將直接翻倍提高至新臺幣36萬元;若違規達到第三次(含)以上,則在原基礎上每次加罰新臺幣18萬元,並可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吊扣車牌2年。此外,警方後續仍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

警政署強調,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目的就是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鑄下大錯,害人害己。警方同時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維護自身與他人的安全,避免遭受法律重罰。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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