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經營美容美甲店的人妻跟2名小王偷情;其中一人還是高齡71歲軍職退伍的榮民。(示意圖/PIXABAY)高雄經營美容美甲店的人妻阿芬(化名)婚後12年,背著丈夫小綠(化名)跟2名小王偷情;其中一人還是高齡71歲軍職退伍的榮民阿國(化名),私下傳訊息,提及「你好強,我軟腳了」等露骨用詞;小綠憤而提告,2名小王各需賠30萬元、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2008年跟高雄某醫院病房女助理阿芬(化名)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後一同經營美容美甲店,婚姻尚屬和諧;未料,男方卻發現女方,在2020年認識小王大壯(化名),兩人交往並且演變出婚外情。
小綠還發現,妻子偷情對象不只一人,還出軌另名軍職退伍,高齡71歲的榮民阿國(化名);私下,甚至傳訊息,提及「你好強,我軟腳了」、「明天晚上我在軍校路家睡,等你唷」等露骨對話;因此,小綠憤而向大壯、阿國分別求償60萬元、50萬元精神慰撫金。
第一名小王大壯抗辯,雙方只是朋友關係,私下談及「溫床」、「高潮」並非性行為等語,反控是無稽解讀,還堅稱不知阿芬已經婚。
第二名小王阿國同樣否認交往,只說兩人是單純原住民朋友,不曾發生過性行為,且自己高齡71歲早已無生理需求至於「你好強,軟腳了」等語,是喝醉後不勝酒力的狀態,否認有侵害配偶權。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並未採信大壯、阿國的主張,認為兩人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交往分際,審理後,依身份、經濟狀況及社會地位,分別判2人應賠償30萬元、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