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總統賴清德8月23日晚間發表談話時表示,如果未來,技術更安全、核廢料更少,社會接受度更高,我們並不會排除先進核能。(圖/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經濟部今日宣布,已於昨日(27日)正式核定台電所提報的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報告中指出,核一廠因設備拆除與老化嚴重,不具備再運轉可行性;而核二廠與核三廠則初判具備重啟條件,將依法啟動自主安全檢查程序,並擬定再運轉計畫,預計2026年3月正式送交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審查。
核一確定無法重啟 核二、核三展開老化與耐震安檢
根據經濟部說明,台電此次評估依據新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其相關辦法,針對機組設備狀態、人力配置、燃料乾式儲存設施、同型機組延役經驗、地質耐震資料、安檢整備現況與供電效益等七大面向進行全面檢視。
評估顯示,核一廠兩部機組已停機逾8至11年,重要設備大多拆除,控制系統與儀電組件嚴重老化,若要重啟將需全面重建。加上其為與福島核災相同設計的機型,該型在日本亦已全面退役,因此確認不具備再啟條件。
相較之下,核二廠儘管發電系統已停擺逾2年,但支援系統與安全機制仍維持定期保養,整體結構尚具重啟潛力。核三廠更是因機組設備保存完整、定期維修持續進行,且反應爐已完成清空,燃料池仍具空間,具備啟動安檢的實質條件。不過,部分關鍵系統涉及原廠專利,仍須尋求原製商協助與確認。
核三預估兩年完成檢查 核二時程更長待燃料外移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核電廠自主安全檢查將針對機組老化、結構耐震等面向全面展開。核三廠預計需1.5至2年時間完成檢查與補強,並經第三方國際專業機構進行技術同儕審查。
至於核二廠,因乾貯設施延宕將近10年,反應爐內仍有用過核燃料無法清除,需待室外乾式儲存場啟用後始能進行反應爐核心相關安檢作業,因此整體檢查時程將比核三廠更長。
重啟須符合法定「兩個必須」、堅守「三大原則」
經濟部強調,核電廠是否重新運轉,必須符合法規中的「兩個必須」:一是安全無虞,二是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同時也需兼顧「三個原則」:資訊透明、科學實證及社會共識。
未來相關計畫除須通過核安會專業審查,並取得原廠支持與國際安全標準驗證,仍需廣納社會意見、凝聚共識。經濟部表示,將督促台電以最嚴謹的態度推進各項作業,確保核能安全符合國際標準,讓國人對能源安全與未來電力供應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