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男子幫生病的前女友送感冒藥,趁對方熟睡,徒手伸入睡衣內抓揉胸部挨告,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嘉義縣郭姓男子今年幫前女友小花(化名)代購感冒藥,送到女方家中,待她服用感冒藥熟睡,趁不可抗拒之際,徒手伸入睡衣內抓揉胸部。小花氣到報警提告,郭男認罪,但女方堅決不原諒,法院審理後,將他依乘機猥褻罪,處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今年5月27日得知前女友小花(化名)感冒身體不適,當晚幫忙女方代購感冒藥,於凌晨2時許,到女方住處,待她服用感冒藥熟睡,趁不可抗拒之際,徒手伸入睡衣內抓揉胸部。
小花當下驚醒,憤而報警提告,偵審期間,郭男都坦承犯行,但女方不願原諒他,因此,未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郭男是智識正常成年人,未能理性控制情慾,趁小花因病虛弱熟睡,違背信任,趁機猥褻得逞;地院審理後,將他依乘機猥褻罪,處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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