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騎士因違規被開單,竟辱罵警員「畜生」。(示意圖,非當事者/資料照)一名男子去年5月間騎車行經北市某路口時,因違規將車騎上人行道被警方攔查開單,結果男子不僅拒收罰單,還嗆罵開單警員「畜生」等語,並朝路邊地面吐口水。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判處男子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去年5月7日上午11時23分,騎車行經北市民族東路交界口時,違規將機車騎於人行道上,且他所戴的安全帽的扣環也未繫緊,因此被警員當場攔查並開單舉發,沒想到,男子竟心生不滿,拒收告發單外,在離去之際,還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畜生」,甚至朝路邊地面吐口水。
男子的舉動,讓該名警員覺得自己人格及社會評價遭貶損,且認為該男妨害其執行公務,因此向分局報告偵辦。該男到案後,雖坦承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情況,卻也一度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才會做出那些舉動,直到後來才改口坦承是針對執法警員。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男子對依法執行職務之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其終能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可,堪認其確有悔意,兼衡被告教育程度、生活狀況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判處男子6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
網友整理出2025年最新罵人價目表。值得一提的是,先前有警員見到一名酒醉路倒男子,因此上前關心並盤查身分,但對方怎樣都不肯配合,除以腳踹警員外,還罵對方為「胖子」、「拿刀刺死你」,最後被依妨害公務被處罰鍰1000元,又因對公務員有「不當言行」,再罰3000元。
至於罵人的代價該怎麼算?有網友整理出「2025年罵人價目表」,最高是「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神經病」、「人渣公務員」則罰30萬,至於譙「三字經」髒話代價是8萬,但只罵一個字卻是0元。
不過,法界分析,這並非一定,還是要看前後文關係,律師包盛顥:「主要會考量言詞的特殊性、針對性以及傳播性,雖然是相同的言詞內容,但法院仍然會根據個案的不同區別認定,並不是一旦發表特定言詞,就一定會面對相同的處罰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