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人妻控告丈夫出軌超商女店員,卻因關鍵對話的證據並無提到「她」是誰,無法佐證,一、二審都敗訴。(圖/資料照)台中一名人妻抓到丈夫有小三,出軌對象疑似就是超商女店員,兩人不但一起出遊,到汽車旅館,甚至在車上發生性行為,怒告女店員並求償50萬元,人妻出示丈夫向親人認錯的關鍵音檔,及女店員上車的畫面作為佐證,但由於音檔全程僅提到「就算跟她在一起我也是跟她出去而已」、「我知道犯了錯」,未提到「她」就是女店員,畫面也無法佐證兩人有親密關係,一審判決敗訴,人妻不服上訴二審,法官仍駁回,全案確定。
台中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和公司附近超商的女店員發生婚外情,兩人不但一起到北港、一中街出遊,丈夫還溫馨接送女店員上下班,甚至一起到汽車旅館,並在車內發生性行為。去年11、12月間,對方更前往丈夫的工廠宿舍獨處,事後她發現後質問丈夫,丈夫卻心虛摔壞手機阻擋蒐證,認為女店員已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50萬元。
女店員辯稱,從從蒐證錄影畫面只能證明她會男方有上車或下車,但無法證明有前往汽車旅館休息或發生性行為,至於在工廠宿舍的監視器影像,是不特定多數人可出入的場所,內容也無親密動作的影像,否認兩人有婚外情。
台中地院法官勘驗幾段影片認為,影片中僅可見女店員進入自小客車的副駕駛座,或是男方進入駕駛座,以及自小客車從建築物開出的畫面,但無法確認駕駛人或乘客的身分,無法證明兩人有一同出遊前往汽車旅館,或在車上發生性行為。
另外人妻提出丈夫向親人認錯懺悔的對話,顯示「是,我知道犯了錯」、「我現在如果還有跟那女生來往,我出去被車撞死,這樣好嗎」、「我就算跟她在一起我也是跟她出去而已」、「我不希望跟OO離婚,因為錯是錯在我在先,我沒有資格講甚麼,今天就任你們處理」,但對話中都未指出「她」為何人,無從推論訊息中的「她」就是女店員。
至於人妻指控,兩人在工廠宿舍獨處一室,沐浴後僅穿長版上衣,下半身沒穿褲子,但勘驗影像,工廠有其他人可進出、停留,為多數人可進出的場所,無法證明兩人徹夜同處一室,一審判決駁回。人妻不服上訴二審,二審也認定台中地院認事用法並無不合,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