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國小女童遭陌生男子侵犯跑不掉,尖叫「救我」27秒無人幫,媽媽心碎曬監視器畫面求助。(圖/翻攝自臉書)桃園18歲林姓男子,去年(2024)10月份在住家附近猥褻9歲女童,全案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2年4月徒刑、暫行安置半年,林男不服上訴,高院考量有再犯之虞,裁定本月5日再令入適當精神醫療機構暫行安置6個月,可上訴。
去年10月27日上午,18歲的林男見9歲女童獨自一人在騎樓下等同學,強行將女童拉入懷中;期間,女童不斷尖叫、奮力想擺脫林男的掌控,還一直喊著「不要碰我」、「救我」,一度已經要逃離魔掌,卻又被拉住右手硬被扯了回來,6、7台經過的摩托車和轎車竟都沒有人出手相救,最後一名掃地阿北經過,才救出女童,30秒的驚魂記,已經重創女童幼小心靈。
18歲的林男見女童落單,上前猥褻。(圖/翻攝畫面)桃園地院一審囑託八里療養院對林男進行精神鑑定,報告指出林男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導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但未達不能之程度」,判刑2年4個月,不符合緩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不符判決上訴二審,高院這個月5日開庭,合議庭認為八里療養院的鑒定報告可信,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與「緊急必要」,林男自承「我有想要抱小女生的衝動」,法院認定,林男有反覆實施同類行為可能,且無法排除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因此裁定自即日起,令入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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