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年頭一遭!塔塔加停車場違法露營 玉管處開罰3千元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人的守法能力需要再教育!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停車場依照規定不得露營,但今年天氣熱,許多民眾上山避暑竟懶得走去露營園區,直接在停車場搭起帳篷夜宿,偷用公廁水電還會客訴抱怨。玉管處今年已經開出58張勸導單,前(27)日正式開出成立31年來第一張違規露營告發單,罰款3000元。

27日三名年約23、24歲的年輕人騎著機車,出現在塔塔加停車場準備露營,不理玉管處連續四、五次廣播勸導離開,也不甩保七六大隊連續三次當面勸導離開,堅持架設蒙古包等露營設備,佔用停車格露營,最後玉管處與警方依法辦理,針對其中一位來自彰化的周姓青年開罰3000元,三人才不情願地離去。

玉管處指出,少數民眾喜歡違規在停車場露營野炊,今年迄今已經開出58張勸導單,光是暑假即佔將近8成,目前玉管處與警方採柔性勸導為主,若真的講不聽才會開單告發,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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