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職業軍人得知同袍性傾向,竟然在營區內兩度犯下強制性交,還害他確診梅毒,過程還用性影像威脅他就範。(示意圖/資料照片)桃園王姓職業軍人5年前,得知同袍阿國(化名)性傾向,竟然在營區內兩度犯下強制性交,還害他確診梅毒,過程還用性影像威脅他就範,最終阿國不堪受辱提告。王男否認犯行,還辯稱雙方是「合意的」,不過說詞未獲法官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4年有期徒刑,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現役軍人2018年6月21日晚上9時許,在營區經理庫房內,對軍中同袍阿國(化名)強制性交得逞;時隔5年後,又以同樣手法再度對他強制性交得逞,事後還發現確診梅毒,最終阿國不堪受辱向上通報,憤而提告。
王男挨告矢口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的」,認為對方因染上性病一事而情緒不穩,是為了安撫阿國,才順著要求道歉,不能因此就認定有罪。
阿國證述,案發當天,有流血也有哭,所以王男才道歉,起初沒有報警,後來又發現,被錄性影像,還被威脅「如果不想被別人看的話,就要配合他」。
勘驗對話,王男私下對阿國傳訊息「謝謝你下哨要給我X,妳說不要就是要,而且妳明明很喜歡被硬來,可是我覺得硬來不好,所以妳其實可以好好配合……然後求我X爆你」;阿國則回應「不要」、「我很累很忙沒空」、「我不想」。
經調查,從阿國在陸軍考績評鑑報告中,3年間心理測驗結果皆無異常,卻在2023年月才爆發重度憂鬱症,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在軍中至少發生14次合意性行為,不過法院屬獨立審判,不受國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結果拘束。
此外,法官考量兩人都是陸軍軍人,在男性佔多數及父權體制強烈運作的軍隊場合,陽剛性格係軍中主流,陰柔氣質往往遭受霸凌及歧視,阿國又屬性少數的弱勢,主動告發或求救,開啟軍中調查程序,等於將自己的性傾向公諸於世,將陷於困境與兩難中,因此,未採信王男辯詞。
法官認為,王男知悉阿國性傾向後,滿足自己性慾,無視對方意願,以性影像恐嚇要求發生性行為,手段卑劣,嚴重戕害身心,且犯後終否認犯行,更以不合理之辯詞試圖脫免其責,未見反省與悔過,又沒解取得原諒並賠償,犯後態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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