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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壞身教!送女兒上學…爸爸被按喇叭「暴走打人」倒楣騎士被打到滿臉傷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男子載女兒上學途中,遭按喇叭引發不滿,惱羞當街毆打騎士,被依傷害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男子載女兒上學途中,遭按喇叭引發不滿,惱羞當街毆打騎士,被依傷害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台南蔣姓男子過去就有因行車糾紛動手打人的前科,去年載女兒上學途中,遭按喇叭引發不滿,再度惱羞打人挨告;蔣男因否認犯行,又無悔意;法官認為,他態度乖張、行為暴戾,已影響來往不特定民眾對於社會治安與法和平性信賴,審理後,依傷害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蔣男2025年6月24日上午7時38分許,騎機車載女兒上學途中,行經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與環河街口,跟同向另名騎士發生行車糾紛,趁雙方在路口待轉區停等紅燈時,蔣男竟出手連續毆打對方頭、臉部多次,造成他頭部外傷合併顏面部鈍挫傷、右眼鈍挫傷等傷害。

事後受害騎士報警提告,蔣男只坦承有發生行車糾紛有動手,但否認傷害罪,並辯稱,當時對方有戴安全帽,不可能拍打造成受傷,且受害人36小時後才去就診,認為驗出來的傷跟他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依據監視器畫面、受害騎士指控及驗傷報告,足證傷勢與蔣男動手有關,且傷勢位置一致,因此,未採信他的辯詞。

法官認為,蔣男只因行車糾紛就徒手打人,且案發當下在車水馬龍處所,於光天化日之下毆打他人,目無法紀,加上態度乖張、行為暴戾,已影響來往不特定民眾對於社會治安與法和平性信賴。

考量蔣男矢口否認犯行,態度避重就輕,審理時才致歉,還再三推諉因遭鳴按喇叭而起、反控對方是主因,被視為態度非佳,加上過去就有因行車糾紛徒手毆打他人遭判刑的前科,顯未記取教訓,因此,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傷害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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