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張存逢與黃榮德分別擔任統盟黨屏東分會的會長及總幹事,卻被檢方發現替國台辦介選,並宣揚中共屬意的正副總統人選。(示意圖/Pixabay)「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被控受中共國台辦指示介入總統及立委選舉,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涉犯反滲透法、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各被判處4年半徒刑、褫奪公權2年,但2人不服上訴後均被駁回,全案定讞,近期將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及總幹事黃榮德,涉嫌於2024年9月到10月間,受中共國台辦請託在台招募民眾前往海南、山西並接受落地招待,團員只要自購機票,抵達後的所有食宿、交通、旅遊都由對岸人士全額贊助,國台辦人員則全程陪同,宣傳「兩岸一家親」、「九二共識」、「和平統一」等,直到同年12月23日張、黃2人在會員大會上為特定的正副總統候選人拉票,企圖協助中方介選並影響選情。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判處2人各4年半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2人上訴二審時,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無違誤,因此將訴願駁回,沒想到2人仍不放棄上訴,最終仍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檢方近期將通知2人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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