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員警輸入罰單時誤植。(圖/翻攝畫面)有彰化民眾在和美鎮新庄國小門口違停遭檢舉,收到罰單後發現罰單上有註記「民眾檢舉案件」,但由於該違規為非民眾可檢舉項目,民眾不禁質疑是警方開錯罰單。對此和美警分局強調,這是員警輸入罰單時誤植,後續已寄出更正通知書。
據了解,今(2026)年1月4日時,派出所警員接獲檢舉通報,稱有車輛違規停放在新庄國小的校門口,經員警前往現場查看,發現確實有車輛違停情事,拍攝現場照片後再回派出所上傳違規照製單,但警員在選填資料時,誤填是民眾檢舉。
直到遭檢舉民眾收到罰單後,發現罰單上有註記「民眾檢舉案件」,不過該違規為非民眾可檢舉項目,讓民眾提出質疑懷疑警察開錯單。對此警方說明,透過員警提供的密錄器,經確認後發現罰單的選項填錯了,但舉證內容、時間都是正確的。
警方指出,汽車違停在校門口,已違反道交條例第5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經監理單位裁罰900元。警方澄清,這張罰單的來源無誤,並非民眾檢舉,針對填寫錯誤,也已寄出更正通知書,民眾只要持原罰單在限期繳交罰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