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社福中心主任3年前利用職位,猥褻19歲的約聘社工員。(示意圖/PIXABAY)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前蔡姓社福中心主任3年前利用職位,邀約19歲的約聘社工員小帥(化名)到他的住處留宿,趁機猥褻得逞;事後案情曝光,蔡男矢口否認犯行,被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他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來被移送懲戒法庭,判休職1年,對此,市府不服提起上訴,法院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判決指出,蔡姓社工師,2022年1月28日至3月9日間,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擔任社福中心主任,然而,蔡男卻利用職務,以監督管理的關係,邀約19歲的約聘社工員小帥(化名)到他的住處留宿。
社福中心主任藉權勢 以「驅魔」名義猥褻約聘社工
蔡男當晚,假借小帥肩頸痛,替他按摩的機會,撫摸、親吻對方;當天半夜,對方恐慌症發作,甚至出手猥褻得逞。事後小帥不知如何對應,且擔心職務遭到影響而隱忍曲從。
事後,小帥向蔡男質問此事,並提及一直用舌頭舔,是想要把負能量驅走…是這個意思嗎?蔡男竟回應「喔…對丫」;接著小帥又說,「把負能量驅走就對了~驅魔師」;蔡再回應,「因為你一直在說不可能被愛,就想讓你知道,愛的能量是什麼」。
社福中心主任堅決否認 從「必須入監」拚到易科罰金
事後小帥不堪受辱告訴父親,再透過113保護專線通報,此事才因此曝光;刑事部分,蔡男都否認犯罪一審,被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處10個月有期徒刑;上訴到二審,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並於2025年6月30日執行完畢。
然而,蔡男本身是公務員,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遭市府移送懲戒法庭,案件於一審,判他休職1年,對此,市府不服提起上訴。
市府捍衛公務員道德倫理、專業及信譽堅決上訴
市府並主張,蔡男對社工猥褻得逞,成為社會及媒體矚目焦點,導致大眾對從事社會工作的公務員道德倫理、專業能力等社會責任形象瓦解,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且法院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猥褻,態度難認有悔意,違失行為,已非一般社會工作人員所當有,並戕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甚鉅。
法官評估,受害者案發後出現恐慌、啜泣且情緒不穩、大聲哭喊,對想起過往職場發生性騷情況,仍會崩潰;另考量,蔡男是社福中心主任,有督導之權責,行為確實對公務員道德倫理、專業能力等形象瓦解,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甚鉅,所犯妨害性自主罪的違法行為,已不適任社工師,因此,廢棄原判決,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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