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只因敲門暴怒,黎男拿起水果刀猛刺同鄉,導致對方身受重傷。(示意圖/PIXABAY)台南黎姓男子為越籍移工,然而他卻在2025年5月29日上午9點多,只因洗澡時不滿被同鄉敲門,居然在事後持水果刀猛刺對方,並在犯案後淡定自若地吃早餐,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6年徒刑。
判決指出,犯案當天早上,黎男在麻豆區宿舍內洗澡,但同鄉室友想洗頭於是敲門確認內部是否有人,沒想到卻引起黎男不悅,但室友並未有其他舉動或言語,黎男卻聲稱有人罵了一串髒話,因此洗完澡後下樓尋仇,再拿刀朝左胸、右頸、下巴猛刺,室友傷重送醫後緊急手術,最後幸運撿回一命,警方到場後立即將黎男逮捕,並將水果刀扣押。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審酌黎男行兇當下在4名室友勸阻下才作罷,並將受傷的同鄉送醫,且黎男隨即離開現場到超商吃早餐,態度上相當雲淡風輕,且庭審時辯稱自己並無殺人犯意,當下帶刀只是想切水果,因對方作勢打他才會持刀自衛。
但法官勘驗事證時,發現現場根本沒有水果,因此不採信黎男證詞,由於他僅因細故重傷他人,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但又審他無前科,且月入4萬元育有兩子,再加上未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6年徒刑,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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