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沛瀠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宣導安全車距,卻被網友怒轟應先取締「龜速車」。(示意圖/資料照)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日前發文提醒,高速行駛時務必保持安全車距,貼文指出,若車速達時速100公里,車輛每秒約前進28公尺,一旦前車突然剎車,距離不足就可能來不及反應而追撞,並附上4張取締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畫面宣導,討論的重點則被聚焦到其中一張取締照片,網友認為擋在前方的龜速車才應被優先取締。
國道警察局粉專PO出照片宣導安全距離,其中一張取締照片引起網友怒火。(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粉專)粉專貼文內附上的畫面顯示,4起違規皆發生在內側車道,車速分別為109公里、107公里、113公里與94公里,但遭開單車輛都未與前車保持約47至57公尺的安全距離。
不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把焦點放在時速94公里的車輛,質疑內側車道前方出現慢速車才是造成車流不順的原因,認為警方應優先取締「內線龜車」。
對此粉專小編回應,撰寫貼文的時候,就知道問題可能會導向慢速車,但貼文重點在於未保持安全距離,警方對超速、滑手機、未繫安全帶等違規都會同步取締,只是文章宣導會依不同主題進行。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在未造成壅塞情況下,應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但若遇車潮壅塞則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