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黃紹庭被控詐領助理費一案,合議庭考量他有久居國外能力,因此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圖/翻攝畫面)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被控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二審判決出爐後,依法判處2年徒刑、 宣告緩刑5年,但須向公庫支付提高到200萬元,不過該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考量到境管期將要屆滿,高雄高分院考量到黃紹庭具備久居國外能力,偵辦期間也曾滯留海外,因此仍認定他有潛逃之虞,因此從本月28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
回顧案情,黃紹庭於2014年起擔任高雄市第2屆到第4屆市議員期間,利用職務虛報助理名額或薪資,總計助理費詐領共1455萬元,高雄地院一審時審酌他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合併判處2年徒刑,宣告5年緩刑並褫奪公權3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50萬元;經檢方上訴後,高雄高分院1月底雖宣判維持原審刑度,但公庫支付金額提高到200萬元,並接受7場法治教育,目前全案上訴三審中尚未定讞。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也進一步審酌,黃紹庭的成長環境及家庭資源顯示其有久住外國的能力,且偵查期間也曾藉故滯留海外,客觀上尚無法排除刑事審判及執行程序期間有潛逃海外風險,為了確保司法程序可以順利進行,裁定3月28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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