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涉搶劫猥褻?楊偉中直接打臉烏龍指控

記者潘建樺、程彥豪/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楊偉中,也有桃色糾紛嗎?他被爆出大學時期涉及搶劫還有猥褻婦女!當時楊偉中還是台大法律系學生,在師大路附近遭警方逮捕,路人指證歷歷說嫌犯就是他,但事後提告的婦人才說自己無法證明行兇的是楊偉中,檢方才還楊偉中清白確定不起訴,陳年舊事再被掀起,楊偉中特地申請了良民證,證實自己絕對沒有前科!

24年前涉"搶劫猥褻"? 楊偉中:遭冤枉未起訴

不當黨產會委員楊偉中:「也就是說這是今年9月8日才申請的(無刑事證明),在今年9月8日之前沒有前科。」手上拿著2天前才剛申請的良民證,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楊偉中吞下一肚子委屈,因為他被指控1992年涉嫌搶劫甚至猥褻婦女。

24年前涉"搶劫猥褻"? 楊偉中:遭冤枉未起訴

▲▼當時3大報中就有2大報刊登。

24年前涉"搶劫猥褻"? 楊偉中:遭冤枉未起訴

陳年舊案被揪出,報章雜誌大篇幅報導國立大學法律系學生犯案,當時的3大報中就有2大報刊登。大大寫著某國立大學法律系楊姓學生,涉嫌搶劫及非禮一名夜行女子,還有目擊男子指控楊姓學生與犯案人特徵吻合,這下讓楊偉中在牢房裡待了難熬的一晚。

24年前涉"搶劫猥褻"? 楊偉中:遭冤枉未起訴

不當黨產會委員楊偉中:「其實他們拿出舊的剪報,但是他們並沒有拿出這張出來,寫得也非常清楚『不起訴』,而且標題也寫清楚被害人無法明確指認,而且沒有目擊者。」楊偉中手中這張簡報留了24年,就是要證明自己清白。因為上頭清楚報導,台大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楊偉中被指涉嫌師大路搶劫案,檢察官因為被害人無法明確指認,將楊偉中「不起訴」。

24年前涉"搶劫猥褻"? 楊偉中:遭冤枉未起訴

▲楊偉中剪報留了24年證明自己清白。

不當黨產會委員楊偉中:「被害人在第2天自己主動打電話,跟警方說她無法確定是我,那個時候我當然是在警察局,所以不可能是我去搓的,今天有邱毅說我是癡漢,這些完全都不是事實,所以我一定會提出告訴。」自從接了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楊偉中面臨鋪天蓋地的指控,就連24年前的烏龍事件都被翻出來,只能讓楊偉中苦笑,他說這路是自己選的也只能承受。(整理:實習編輯鍾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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