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兩貓遭具體求刑各6月 陳皓揚求法院給機會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台大化工系僑生陳皓揚被控虐殺街貓「大橘子」、餐廳店貓「斑斑」,台北地院今(22)日再開庭,法院傳喚在師大法文語言中心教書的證人王嫻如出庭作證。辯論終結後,法院訂在10月13日宣判。

王嫻如證稱,在案發前一年發現大橘子,因為野貓不給人摸,但大橘子很非常溫和,也喜歡跟人互動,應該是被棄養的貓咪,附近大學生都很喜歡跟牠玩或餵食牠,自己也會在每晚下班之後餵食大橘子。

檢察官則當庭對陳皓揚說教,指台灣對於動物保育已有一定水平,甚至把動物當成親人,不容許任何人傷害動物的生命,由於犯下第一起案件後,檢方有考量被告的心理狀況,所以曾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但2個月後又再犯案,所以很難請求輕判,因此在考量所犯法條是最高刑度一年有期徒刑的狀況下,請求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為適當。

陳皓揚在法庭上面對證人證詞、證物都沒有意見,也都坦承犯行,但對於檢方請求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陳皓揚表示,現在有主動去台大接受治療,也被台大退學,自己與家人都受到輿論壓力及打擾,已受到很多處罰,希望法院能將這些因素一併考量,給他機會,適當減輕一些刑度。

庭訊結束後,陳皓揚在法警、中正一分局以及親人陪同下,匆忙搭上計程車離去,但現場仍有許多前來旁聽的愛貓人士,情緒性對著陳皓揚大聲叫罵「不得好死、人渣、拿貓大便丟他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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