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嘉義男子娶了政二代妻子後,不但上酒店接受性招待,還外遇EMBA班學姊。(示意圖/pexels)嘉義男子大力(化名)與政二代妻子結婚10年,但卻被抓包不但上酒店接受性招待,還自己花錢買「半套」服務,甚至在上EMBA時,與大13歲的學姊婚外情,短短13天內兩人奔赴酒店過夜多達10次,正宮心碎提告,並向兩人求償300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需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大力和妻子婚後育有4名子女,兩人的家族在地方上都是知名人士與企業家,尤其妻子的父母還為在地政要。妻子指控,一直以來全力支持丈夫的事業和學業,但沒想到丈夫卻在這份信任基礎上,走偏了。
大力妻子說,大力去年(2025)接受酒店性招待服務、自行購買半套服務,還辯稱是為了紓解壓力;又發現丈夫與就讀EMBA大他13歲的學姊約會出遊、撫摸大腿、過夜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的行為。
大力妻子認為,丈夫現有事業之發展規模,均是源於自己娘家家族的支持,但大力仍背叛家庭外遇,讓她難以向子女解釋父母分居原因,更導致自己於家族、業界及社團受有負面評價而蒙羞,精神上受創甚鉅,因此對大力和小三求償300萬元。
嘉義地院審理時,大力和學姊都否認婚外情,大力辯稱每次的交際應酬妻子都知道,而且早在前年(2024)妻子就提出離婚協議書和財產分配,可見早已無心經營婚姻。小三解釋,自己並不知道大力是已婚身份,2人歲數相差13歲之多,互動如同一般姊弟,絕無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之情事。
法官審酌,從多項證據判斷大力和學姊確實不倫,考量3人都擔任多家公司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正宮月收約26萬,人夫年收約300萬,學姊月收入約10萬等情,判人夫和學姊應賠償4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