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北報導
女子11年前出境美國居住在於芝加哥,8年前跟父母講完最後一通電話後從此失蹤。(示意圖/PIXABAY)新北女子小美(化名)11年前出境美國居住在於芝加哥,以往每周都會打2通電話,跟台灣的父母聯繫,未料,7年前,最後一次通話之後就失蹤;她的父母求助警方、民代、官方都未果,無奈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獲准,若公告半年沒陳報尚生存,將宣告她為死亡。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2015年9月29日出境前往美國後,就未再入境台灣,她旅居美國期間,都居住於芝加哥,以往每周都會打2通電話給父母,未料,2018年3月1日最後一次通話之後就失蹤。
當時,小美的父母於2020年求助立委,及外交部北美司美國地方事務科協助尋人,都未果;2023年甚至向芝加哥警方報案請求協尋,但她已經搬離該處,更沒查到出境及重大醫療紀錄。
小美至今杳無音訊,等了超過7年,家屬無奈,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依據戶籍謄本、警方受理報案證明、外交部北美司美國地方事務科尋人郵件、赴美尋人等證據,認定聲請正當,應予准許。
法院審後,裁定小美宣告死亡公示催告,若失蹤者於公告後6個月內,都沒陳報尚生存,如不陳報,將宣告她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