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許金龍再獲2千萬交保 北檢再提即時抗告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科技」股票公開收購疑涉違反證交法案,檢方二度聲押禁見董事長許金龍均失敗,北院今(26)日凌晨仍裁定讓許金龍以2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上午決定立即提出抗告。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

▲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圖/資料照)

北檢表示,被告許金龍涉犯證交法中的業務資料不實、證券詐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北院、高院歷次裁定都認定被告犯嫌重大,至於聲押被告最重要的理由,在於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之必要性在於被告始終否認涉嫌的犯罪事實,有多位共犯已潛逃出境,況且相關共犯亦多為被告員工,法院裁定以2000萬具保,完全無法達到防範或避免被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目的。況且本案造成廣大投資大眾的鉅額損失,被告具保的金額顯然與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相當,一旦被告交保在外將有更充裕的時間安排、處分資產,實有連同資金潛國外的可能,亦將使眾多潛在被害人求償無門,因此再即時提出抗告。

檢調23日針對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案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傳喚許金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等50人到案,檢方漏夜偵訊後,24日凌晨將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等人,以3百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以涉犯證券詐欺等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禁見許金龍,但北院認為,許有逃亡可能,但考量他主動返國配合調查,未在國外置產也無他國護照,更無親人在國外,晚間裁定以1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經北檢提出即時抗告,高院25日傍晚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重開羈押庭後,許金龍26日仍獲得交保,只是金額提高到2千萬元,檢方二度提出即時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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