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國教署否認!殷瑋控查蔣得立個資 政院套蔣萬安金句:別為難公務員
2026/09/10 1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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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參與國際交換生計畫引發特權與利益迴避爭議,北市研考會主委殷瑋指控國教署介入調查蔣得立個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0)日嚴正駁斥,國教署已嚴正駁斥北市府的不實指控,但北市府至今沒提出證據也沒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我要套一句蔣市長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生計畫引發利益迴避、特權爭議,北市研考會主委殷瑋指控國教署介入調查蔣得立入學建中是否為僑生身份,藍營也質疑監察院與廉政署調查有無利益迴避是「國家機器動起來」。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國教署以嚴正駁斥北市府的不實指控,但北市府至今沒提出證據也沒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我要套一句蔣市長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
李慧芝表示,國教署先前已嚴正駁斥台北市政府的不實指控,強調從未啟動任何的調查、查詢或是行政程序,但台北市政府至今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我要套一句蔣市長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
李慧芝並強調,廉政的政府是從政的最基本的要求,該個案是否涉及特權,還有利益迴避相關規定,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跟調查。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林炤宏補充,法務部廉政署基本上是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的主管機關,也是法務部執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主辦機關,所以碰到有關《利衝法》在社會上的討論,可能會引發一些不同解讀或是對法令的誤解時,當然要發布新聞稿來做澄清。
林炤宏重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的範圍,本來就是基於公職人員的服務跟受其監督的相關機關,並不是以有沒有實際參與個案審查、審核來論斷。如果公職人員本身又涉及到他個人或關係人有關個案的補助審查、審核時,公職人員可能又另外涉及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關於迴避的相關規範。
林炤宏表示,這方面的法令規範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廉政署才要對外說明,至於就個案的審查、判斷,必須依照《利衝法》第20條相關主管機關來做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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