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講了十年,政府真的知道什麼是「文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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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迂

文創文創,這個名詞大概已經講了大概十年,特別的事情在政府的強力扶持之下,好像有了那麼一點點成長,不過說來也奇怪這文創一詞好像運用得越來越廣,從最早文創園區裡面的賣的那些文青少女們喜愛的商品,可能是一個碗、一個帆布袋或是一把椅子等等是我們最早對文創的印象,然後某天有個朋友跟你說哪裡開了間文創餐廳,裡面賣的食物也是一種文創商品,最後打開電視發現有個民宿老闆說自己開的是一家文創民宿。有那麼一點奇怪,似乎大家對於文創的想法都完全不一樣,畢竟連台灣大哥大都加入了松菸文創,不是嗎?

「文創」的全名應該是「文化創意」,那不如先談談甚麼叫作「創意」?在商業來說創意就是想到別人沒有想到的賺錢方式,像是用台灣手搖杯的香味做發想,把它做成一塊香皂,或是用漂亮的瓶子裝著冷泡茶,再不然就是強調手作的概念等等這些都是創意的一部分。我想這些東西很好理解,真正難的其實是前面那兩個字──「文化」。

甚麼叫作文化?大概在多數台灣人心中就是個文化中心、美術館或是音樂廳裡面那些不怎樣能夠吸引大眾,甚至很多時候根本是賠錢的玩意,這些玩意當然包含了視覺繪畫和音樂藝術,最多就再加上個普通的文學獎,這大概就是大多數台灣人在腦袋裡面的印象。但若要真的談論甚麼叫作文化?這個詞彙本身的意義太廣,可以說是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全部都是文化的一部分,包含我們用的語言、吃的食物甚至是生活的習慣等,在社會學上面都會被歸類在文化當中,所以「文化」這個詞彙可以是一個非常廣也非常無邊無際的東西,但是我們也經常會聽到有人罵別人沒文化,這個沒文化的又是甚麼?這邊的「沒有文化」比較接近於罵別人沒有「文化資本」,文化資本一詞出自社會學家布爾迪厄的學說,所指稱的意思是知識、教育、對文學的了解、品酒的能力甚至是禮儀行為,都是屬於文化的範疇當中,換言之依照時代標準的不同,這些判別文化資本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有句話說「飽暖思淫慾」,文化資本就有點類似這些淫慾,在馬斯洛金字塔當中完成了底部的生理和安全需求之後,才會開始往上追求社交、尊重甚至是自我實現。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反過來看一下台灣社會,其實台灣社會的經濟和發展水準不錯,貧富差距比起歐美來說也好很多,生理跟安全需求可以說是絕對過關的,之後追求的就是新聞媒體中常常提起的小確幸生活,包含了周末有個假日可以愉快地出門吃吃東西或是買買東西。這些消費行為並不是單純的物質消費,所購買的午餐並不是單純的食物,上面會有擺盤、裝飾甚至最後連容器本身都很講究,於是會看到許許多多的人去拍照。這張照片呈現的不只是食物,某個層面上來說代表的是一種精神,又或者說如果沒有那些食用以外的價值,這東西不可能真正賣出去。

我們所從事的所有行為基本上都包含了精神價值在其中,一個精品包包之所以可以賣到那麼貴,是因為精神價值上面說服了我們他值這些錢。這就是文創產業要發展的目標,他們或許賣的東西跟我們在其他地方買的沒有太大的差別,不過這中間的價格差距是文創廠商必須要說服我們的,或許那些精神價值是來自於圖案上面的不同、形狀上面的用心甚至是品牌本身就是一種認同感等等。說真的台灣文創發展確實不錯,許多我認識的外國遊客到台灣之後,發現台灣有賣許多他們本國找不到、也想不到會販賣的紀念品,這點我相信有到歐洲那些觀光大國去的人都有這樣的感受,哪怕去的是羅浮宮、國家畫廊或是烏菲茲美術館,都還是一樣的老套紀念品,把那些繪畫或是骨董印在我們所熟知的那些鎖匙圈、明信片或是杯墊上面,比起台灣所販賣的紀念品來說,實在是落後不知道幾條街了。但為什麼明明是有成果的文創,在台灣卻變成一個人人都唾棄的東西?

其實從十年前左右政府開始發展這類東西的時候,一開始有許多設計師或文化工作者投入這個產業,那時的投資人對於這個新創產業也是抱著莫大的信心,但不知道為什麼,大約從這幾年開始,慢慢地開始沒有人相信文創真的能夠賺錢。原因又是甚麼?真實的原因就是台灣教育本身並沒有很強調文化價值,而台灣進入富裕社會和民主制度的時間也不夠久,大眾對於文化的了解不夠深厚,文創發展的這十年之間,已經把我們擁有的大部分共同記憶能夠發揮創意的已經差不多了,更多的東西只會讓別人覺得是老調重彈或是炒冷飯,所以當這幾年我們走進文創園區的時候,就會有種千篇一律的感受,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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