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被外星人攻擊」沒下文!男火攻公務車 殺人未遂判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1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自認被外星人用電磁波、無線電波攻擊,害他身體疼痛、無法入睡,去年多次向桃園地院、地檢署提告,但都只有「查無實證」回函,今年3月男子怒擲汽油彈,火攻地院、地檢署院區,汽油彈擊中公務車起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最高法院今(30)日將上訴駁回,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刑2年10月,服刑期滿後接受監護5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37歲的王姓男子罹患「思覺失調症」,有幻聽、妄想等症狀,2015年間他多次向桃園地檢署提告、申訴,指稱有外星人控制他,導致他遭電磁波、無線電波攻擊,身體經常出現疼痛、胃部痙攣,電腦密碼也被竄改導致無法登入,他因不滿偵查結果,於是計畫縱火引起地檢署及法院注意。2016年3月2日上午,王男自製3瓶汽油彈,騎車前往桃園地檢署及地院所在的司法園區,見一輛地檢署公務車經過,即持汽油彈丟擲,所幸及時撲滅未釀成人員傷亡,王男當場被逮捕。

歷審認為,王男悍然挑戰公權力,無視國家法治,影響一般國民對於公權力及法的威信,惟念及王男因精神疾病引發不法舉動,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10月,服刑後須施以監護5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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