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去年11月22日宣布解散,明(11)日召開股東會,預料將通過解散案。遠東航空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已依公司法提出重整興航,並與相關債權人簽訂契約。
遠航表示,昨晚依公司法第282條,向法院提出復興航空的重整。遠航也說,已與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10%以上的公司債權人簽訂契約,依法提出對復興航空的重整,且與遠航簽訂契約的債權人持續增加中。
遠航另提出緊急處分狀,以保全復興航空現有的資產,但銀行團仍可對復興航空自有之航空器出售抵償。
遠航認為,依法重整復興航空,除了保障興航員工工作權外,銀行團債權也得以保全,台灣和離島居民行的權利同時也獲得保障,期待各界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