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趁醉脫去學姊內褲...那年輔大心理系性侵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輔大心理系學弟性侵學姊事件」該案審理約一年後,新北地院今天(26日)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學弟王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該案是指2015年6月,一起發生在輔仁大學心理學系的性侵酒醉女學生事件。一名女學生參加聚會酒醉,王姓學弟假意送她回宿舍,事實上則是帶她到教學大樓一樓走廊趁隙猥褻性侵,後來學姊男友找人,撞見自己女友內褲被脫至膝蓋,下半身赤裸趴地,疑遭性侵。而事後該系疑似想河蟹此案,輔大設科系院長夏林清當時並幫王男說話,甚至公開女學生資訊,造成二次傷害。

2016年5月,女學生男友在臉書貼文,除了重提性侵案發生經過,並指控夏林清在處理過程企圖平息爭端,輔導過程使用的語言和態度造成二次傷害,甚至質疑女學生酒後亂性,同時由夏林清主導的工作小組報告也定調為猥褻、而非性侵。

▲夏林清(資料照片)

學生的指控文章隨即導致網際網路和社會各界出現論戰。夏林清在出差返國後不久,則召開記者會回應學生質疑。輔大心理學系也邀請200名師生開會共同討論,希望藉公開對話釐清各方疑點,不過工作小組的後續處置仍引起輿論反彈。

2016年6月底,輔大回應性侵案,除向教育部表示處理過程存在缺失,且決定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解除心理學系副教授何東洪的系主任職務。另一方面,夏林清仍持續發表文章,指稱當事人和男友涉嫌偽造事實。批評受害學生「忘恩負義」、「惡意欺師」、「造業造孽」,勸學生回頭是岸。

2016年9月,女學生在臉書發表文章,表示自己要向因性侵案而受傷害的師長道歉,使得網友再度批評夏林清,許多網路名人紛紛發文質疑為何是女學生道歉,不見加害人道歉。夏林清則批評網友將女學生塑造成「被道歉的形象」。

▲學生抗議(中央社)

而先前200多人開會的內容影片曝光後,社會質疑進行「公審」,違反保護受害人法律。隨後輔仁大學緊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立即暫停夏林清的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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