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大王」告「臭跩貓」抄襲 新北檢判不起訴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LINE貼圖「妙可大王」作者妙可麻、妙可爸,去年控告「臭跩貓」(白爛貓)作者麻糬爸抄襲貼圖。今(2)日結果出爐,新北地檢署認為「妙可大王」、「臭跩貓」體型不同,且貼圖上的文字、動作皆在市面上看得到相似的圖款,因此判定不起訴。

檢察官表示,貓本來在生活上就有一定的形體,因此大部分貓咪貼圖的造型也不會差太多,加上「妙可大王」是以可愛形象著稱,表達「溫暖大家的心」、「世界越複雜,心要越單純」;「臭跩貓」則傳達白爛、浮誇、直白及機車個性,貼圖適用想要嗆聲或諷刺時,整體風格沒有相似的感覺,難以認定違反《著作權法》所規範兩者有實質相似。

檢察官調查後指出兩隻貓在外型上的相異之處,包括妙可大王四肢較長、膚色為黃色;臭跩貓則四肢粗壯,膚色為橘色,臉頰沒有腮紅等。

▲妙可麻、妙可爸去年指控「臭跩貓」作者麻糬爸抄襲。(圖/翻攝畫面)

另外,妙可麻、妙可爸出庭時表示,曾有粉絲詢問「臭跩貓」是不是也是他們創作,可見兩隻貓畫風太像,才會引發網友誤會。

對此,檢察官在臉書上發現,有許多網友在底下留言:「畫風不同、完全不一樣、各有各的特色」等,顯見其實大部分的人並沒有因此混淆,難以認定麻糬爸抄襲,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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