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真強盜 強盜集團守株待兔共犯重判8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6年前,屏東縣有一強盜集團常在銀行外埋伏找下手目標,發現有人領出巨款後,即使出「假車禍真強盜」的手法強盜財務。主謀楊殿銘已遭判有期徒刑8年確定;至於共犯朱賢璋也被最高法院認定觸犯強盜罪,今(2)日將上訴駁回,判處有期徒刑8年定讞。

警方調查,被害人黃姓女子於2011年2月14日上午,在東港區漁會領完巨款後,即被在外守株待兔的強盜集團盯上,主謀楊殿銘及共犯鄢念華、朱賢璋分別開車尾隨她至新園鄉鹽埔村的一條小路時,刻意朝她騎乘的機車撞去,害黃女倒地受傷。楊、朱假裝下車關心,趁黃女不注意時拿她的機車鑰匙打開置物箱,搶走87萬現金後逃逸。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跟監數日後,趁楊男又在屏東新埤鄉一處民宅犯案時,一舉將包括楊、朱等人在內的集團成員逮捕。楊殿銘及鄢念華已分別遭判8年及7年6月確定。

至於朱賢璋部分,高雄高分院考量,朱男有傷害、竊盜、毀損等前科,為累犯,依強盜罪判刑8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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