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翻覆案 士檢:車體正常,司機2月只休1天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國5翻覆案,士林地檢署今(10)日下午針對「刑事相驗案件」舉行記者會,說明當天旅行社行程、車禍發生原因及遊覽車車體狀況。士檢表示,遊覽車的車體結構正常,主因是康姓司機超速,沒踩剎車導致翻車事故,此件相字案已報結,死者家屬另提業務過失致死部分,已分偵字案偵辦。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表示,調查發現,案發當天,康姓司機是在上午8點17分駕駛遊覽車,從新北市樹林出發,9點17分上重慶北路交流道,14點抵達武陵農場,17點28分離開,停留約3個半小時。遊覽車在20點57分行駛出南港隧道行車時速為84公里,接近國道5號北上接國道3號南向匝道0公里處為98公里,撞擊時速為79公里。該路段前後裝設有分別為50公里、40公里限速標誌4處。

士檢指出,在遊覽車結構問題方面,經督同相關機關鑑定,認輪胎深度尚未磨損至胎面磨耗指示點、剎車系統測試正常、車身長寬高符合當時法規規定。106年1月5日最近一次驗車,最近3次驗車紀錄均合格;康姓司機出勤狀況,2月份工作12天,僅10日休息1天,依同行司機證述及監視器畫面,康姓司機當日休假,並未至車廠修車。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覆,士林地檢署開記者會,採證照片。潘千詩攝影

▲蝶戀花旅行社一日賞櫻團,遊覽車國5翻覆,士檢公布刑事相驗案件調查結果。(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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