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情敵嗆「走不出七堵」 前男友糾眾狂砍判5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基隆市男子趙令鋼不滿前女友的新男友嗆他「要讓他走不出七堵」,前女友又護著顏男,3年前夥同3名友人幫忙拉住王女,當著王女面前,持西瓜刀猛砍傷男,顏男差點喪命。最高法院支持高院見解,今日將上訴駁回,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趙令鋼與王女原為男女朋友,2人於2014年8月分手,王女隨即與顏男交往,但趙男仍溫馨接送前女友,讓新男友顏男不滿,當場對趙男、王女口出「要讓你三分鐘走不出七堵」,使趙男心生不滿。同年9月2日,趙男詢問顏男是否需要介紹工作,顏男正好在講手機而未置可否,令趙男認為他態度不佳,決定找人教訓顏男。當天晚間,趙男帶著西瓜刀,與多名友人到顏男住處附近埋伏,見顏男、王女現身,竟拿西瓜刀對準顏男的頭部重擊,一旁的友人還拿安全帽及甩棍助陣,趙男甚至指示人拉住王女,讓她無法求救。直到顏男倒地不起,趙男才離去,王女立刻叫救護車載男友就醫,經大量輸血及搶救之後,救回一命。趙男還不善罷干休,還跟同夥說「今天沒把顏弄死,明天要找人把他帶去外木山處理掉」。

高院審酌,趙男僅因感情糾紛引發言語衝突即情緒失控,與人謀劃而持刀砍殺,且明知顏男遭砍第一刀後已坐地無力反抗,猶怒氣未消,接續猛砍多刀,顏男雖未死亡卻身心嚴重受創;犯後僅坦認有砍傷人,並以患有情緒障礙疾病致無法控制情緒以為抗辯,加上審理期間已與顏男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訴訟上和解,並依約賠償分期款,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另依強制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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