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洩密案!馬英九辯:討論法務部長的政治責任 北檢打臉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檢署於去年12月1日首度傳喚卸下總統身分的馬英九到案,但馬的說詞不被檢方認同。北檢認為,馬英九曾身為法務部長,熟悉我國法治運作,明知檢察總長的檢察職權、及偵辦中的案件有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卻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偵查中的案件。

據悉,馬雖向檢方辯稱,此案是行政不法而非刑事不法案,且強調8月31日他找江宜樺、羅智強來的目的,是為處理關說案所帶來的政治衝擊,尤其是法務部長的政治責任,但調查發現,31日當晚馬等人並沒有將法務部長的去留及接任人選置為討論核心,而主要討論如何究責王金平、柯建銘等人所涉及「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案」及後續「政治衝擊」等問題,足見8月31日馬英九所為是為進行後續政局安排。至於9月4日部分,馬辯稱,因關說司法案涉及法務部長的政治責任,法務部長的去留是總統與行政院長共同職權,程序及體制上黃世銘應該向江宜樺報告,他請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有正當理由。

江宜樺/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為了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圖/資料照片)

但檢方不採信馬英九的說法,認為就算馬英九是在處理閣員政治責任,也可選擇以「合法適當」的方式為之,如「不告知偵查內容與來源」、「不揭露通訊監察譯文」的方式,或「俟有權機關將相關涉案人員犯罪偵查完畢並依法定程序簽報責任歸屬」後再行決定,但馬卻洩漏偵查秘密、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資料,將柯建銘個人資料非法利用;且馬英九曾任法務部長有3年4月之久,不可能不知道檢察總長的職權並不隸屬於行政院首長的監督,檢察總長並無向行政院長報告偵查中個案的義務等原則,且報告的案件還是特偵組尚在偵查中的貪汙法官陳榮和90萬元貪汙案、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案、林秀濤檢察官的偵訊內容、柯建銘與王金平監聽譯文等數個案件,仍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偵查中應秘密的案情。

馬英九洩密案,黃世銘遭傳喚(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總統馬英九為了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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