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5月就驗出「毒炊粉」通知新竹市!她3點怒轟高虹安:害人多吃2個月

編輯 黃韻璇 新竹報導
2026/07/22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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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傳出農耕牌炊粉含甲醛,早在5月就由台南市政府稽查查出,也在5月底就通報新竹市,豈料新竹市7月18日才下架。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就發文質疑,明明台南市衛生局再5月底就通知新竹市政府,然而新竹市衛生局卻直到7月18日才公布問題批號,而市長高虹安更是一直到7月20日才第一次召開跨局處的食安會議。王婉諭列出3大疑點,轟新竹市府長達兩個月的資訊不透明,讓不知情的市民把甲醛米粉吃進肚子裡。

新竹市傳出農耕牌炊粉含甲醛,早在5月就由台南市政府稽查查出,也於5月底就通報新竹市,豈料新竹市7月18日才下架。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就發文質疑,明明台南市衛生局再5月底就通知新竹市政府,然而新竹市衛生局卻直到7月18日才公布問題批號,而市長高虹安更是一直到7月20日才第一次召開跨局處的食安會議。王婉諭列出3大疑點,轟新竹市府長達兩個月的資訊不透明,讓不知情的市民把甲醛米粉吃進肚子裡。

王婉諭21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目前已有高達八成以上的甲醛炊粉,都流進下游店家、進了消費者的肚子裡,而且這批炊粉最早被驗出的時間點,甚至是整整兩個月前。她列出整起事件時間線,今年5月底,台南市衛生局驗出新竹市明好企業生產的「濁水炊粉」含有甲醛,立刻通報新竹市政府;6月3日,竹市衛生局到明好企業社稽查、抽樣;6月4日,初驗結果中 4 件發現有 3 件含甲醛,市府卻沒有即時通知下游廠商,也沒有提醒消費者,延誤挽救的黃金時間;6 月 8 日,市府再次複檢,這次結果拖到 6 月底才出來,但市府依然沒有公告;直到 7 月 18 日,衛生局才公布問題批號;市長高虹安更是一直到7月20日才第一次召開跨局處的食安會議,整整兩個月,市民完全被蒙在鼓裡。

市長高虹安更是一直到7月20日才第一次召開跨局處的食安會議。(圖/翻攝自長高虹安臉書)
市長高虹安更是一直到7月20日才第一次召開跨局處的食安會議。(圖/翻攝自長高虹安臉書)

王婉諭列出3大疑點,首先,高虹安市長7月20日發文說,複驗確認後就「立即」依法裁處、對外公告。可是衛生局自己公布的時序卻說「 6 月底複驗確認、7 月 18 日公告」,這中間顯然相隔了快 3 週。這兩個版本一定有一個不是事實,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

第二,王婉諭指出,衛生局到現在都沒有公布甲醛濃度到底多高、用什麼方法檢驗。《食安法》第 40 條寫得很清楚,發布檢驗資訊時,要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和判讀依據。《新竹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 6 條也規定,要公布檢驗結果、揭露產品流向,這些都是後面追刑責的關鍵證據。市府至今兩個都沒公布,原因是什麼?第三,衛生局既然已經認定業者違反《食安法》第 15 條而開罰,為什麼卻還沒有移送檢調?市府長達兩個月的資訊不透明,導致問題產品在市面上持續流竄,讓不知情的市民把甲醛米粉吃進肚子裡。如今,衛生局還要繼續保護廠商、繼續蓋牌嗎?

王婉諭指出,新竹名產一再出包,卻不是由市府揪出問題,而是靠別的縣市幫把關,去年知名花生醬品牌的黃麴毒素超標,是桃園市驗出來的,今年觀光客愛買的炊粉驗出甲醛,是台南市驗出來的,直言「兩樣新竹的名產接連出事,卻都是外縣市通報,代表新竹市自己的食安防線,出了很大的問題」。

王婉諭也列出4點要求高虹安市府做到,包含依法立即公布 6 項問題產品的甲醛濃度、檢驗方法,並依《食安法》第 52 條公布負責人姓名和裁處內容,不要再幫業者蓋牌;請市府說明清楚,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移送地檢署,還有業者有沒有依自治條例第 15 條在 24 小時內通報;如果市府檢驗量能不夠、時程太長,就參照其他縣市,用勞務採購引進專業檢驗機構,把速度追上來;針對新竹名產建立常態性的市級專案稽查,擴大抽驗其他米粉、炊粉業者,別再等外縣市來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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