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鄭永金「撈」 前新竹縣長范振宗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014年9合1選舉期間,前新竹縣長范振宗在新竹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指對手候選人鄭永金擔任縣長時貪汙,提及「撈」、「炒地皮」、「吃工程款」等字眼,遭到鄭提告。一審依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不實事實」罪,判處范振宗5月、褫奪公權1年,高等法院今(29)日撤銷原判決,改判范振宗無罪。可上訴。

▲前新竹縣長范振宗指鄭永金涉貪被控違反選罷法,高院判他無罪。(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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