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孕婦逃19年 高院比較新舊法將惡狼從免訴改判8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1年前,1名歹徒利用深夜破壞後陽台鐵窗,在台北市松山區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歹徒對1名懷有8個月身孕的婦人以及1對國小、幼稚園的姊妹花伸出狼爪。刑事局去年比對出1枚關鍵指紋,終於逮獲現年70歲的慣竊沈朝榮。高等法院審理後,今(30)日依強姦罪判處沈朝榮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沈朝榮。(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沈男與妻兒在松山區租屋多年,卻涉嫌持續行竊。調查發現,85年7月27日清晨4時許,歹徒侵入民生東路五段一棟舊公寓大樓2樓,見懷孕8個月的30歲女屋主獨自在家,竟予以性侵,還搜刮港幣8000元與美金、外幣;警方獲報偵辦該起性侵強盜案時,同年12月19日清晨4時許,南京東路五段又發生一起性侵未遂案,該案受害的國小5年級女童及幼稚園妹妹,在睡夢中遭脫去內褲猥褻。由於2起案件地點相當近,警方懷疑歹徒應該就住在附近,有相當的地域性,但因當年指紋比對工作均以人力為主,遲遲無法確切掌握兇嫌身分,此案一查近20年,直到2016年1月,刑事局針對將屆滿20年追訴期的未破重大刑案,重新分析指紋,終於將沈男逮捕歸案。

由於一審認定沈男犯下的2案追訴期已過,判決免訴,但高院認為,原審經新舊法比較結果,誤認沈男是犯下88年修正公布後的強制性交罪,且誤為計算追訴權時效,而判決免訴,有適用法則不當的違誤,因此依修法前的強姦既遂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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