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減刑!性侵犯「情堪憫恕」判免坐牢 恐龍法官遭高院打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古姓男子心懷不軌,得知朋友有中度智能障礙後,竟把她帶到旅社性侵,儘管被地院四次庭訊,但古男都否認性侵,直到一審前才認罪並願賠償,但他只付第一期和解金就沒付了,詭異的是地院竟然輕判古男罪刑,而且也不用坐牢!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古姓男子已30幾歲且單身,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小玲(化名),並從聊天中得知她智能障礙,一時性衝動誘拐她到旅行且性侵得逞,事後遭到小玲的母親揭發。

經過四次庭訊的檢警訊問,可惡的古男都否認犯行,竟說出是小玲自願與他上床,直到一審判決前,才承認是因為小玲有智能障礙不會抗拒,且無法克制性需求才性侵她,表明願意賠償25萬。

不料古男第一期只支付4萬元,之後就沒付和解金了,新竹地院能認定古男「已坦承犯罪、有悔意且無前科」,引用刑法「犯罪情狀顯可憫恕」規定減刑。

本來古男應該遭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結果新竹地院卻輕判古男一年八個月,甚至緩刑四年。至今剩下的和解金21萬古男還是沒賠,高等法院認定一審減刑不當,昨(7)日才將古男改判三年四月徒刑。

獸父,性侵,虐待,小孩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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