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揚煽惑他人犯罪獲判無罪 他站出來聲援其他遭判有罪的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23攻佔行政院」案,台北地院今(10)日針對21名被告宣判,其中有11人被認定觸犯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物品罪,分別判處3到5個月不等;另有魏揚在內等10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及竊盜罪,均獲判無罪。魏揚等人聽完宣判後,在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大喊「落實集遊保障,停止濫用刑法」的口號,並指出對於部分有罪、部分判無罪的判決感到非常遺憾,將等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魏揚表示,對於整場佔領行政院行動,法院完全忽略現場民眾的自發性,而沒有看到這是整個社會的公民不服從,因此將持續針對整場行動,要求法院做出全體無罪的判決。

民間司改會法案研究員何友倫肯定此部分為正確判決,但也希望各界要重視「警方打人」、「主事者的行政究責」等兩問題,強調須追究江宜樺、方仰寧等人的責任。

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一審獲判無罪。潘千詩攝影

▲魏揚被控煽惑他人犯罪,一審獲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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