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甯姓男子取得5名女子在臉書、IG照片後,涉嫌AI合成不實性影像,由同案被告林姓男子刊登社群網站。士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甯男。林男已死亡獲不起訴處分。
AI合成女子不實性影像放社群網站,男攝影師遭訴。(示意圖/photoAC)根據起訴書,甯男於民國113年3月間在台北市士林區住處內,擷取女子放置於臉書粉絲團或Instagram粉絲團的正面半身合照後,以手機透過Telegram AI合成製作上半身全裸或大腿以上全裸的不實性影像。
檢方表示,甯男隨後透過Telegram帳號傳送給林男,林男將這些不實性影像張貼於社群網站「X」上。被害女子在社群網站發現自己的不實性影像後報警處理,目前共有5名被害人報案。
士檢今天偵查終結,依刑法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意圖散布、交付以電腦合成他人不實性影像以供人觀覽罪、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甯男。由於林男已死亡,檢察官依法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