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年改二讀  公立教職員退休金基準採最後15年均俸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今(28)日繼續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經過表決,二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將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俸額逐年加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

立法院臨時會。(記者盧素梅攝)

▲立法院二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將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俸額逐年加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圖/記者盧素梅攝)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今天繼續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與《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國民黨今天仍發動論述焦土戰,不過發言人數明顯減少,讓教職人員退撫條例審查速度增快不少。

立法院上午審查審查第28條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時,表決通過教職員退休金計算基準,從目前的本俸調整為退休前15年平均俸額。

二讀條文也明定,自條例施行第一年起,會先從退休前5年的平均俸額,之後逐年拉長一年,直到退休前15年的平均俸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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