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30年生母過世 工程師沒拋棄繼承慘背14萬卡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天上掉下來的「債務」!30多年來從沒與自己聯繫的母親,最後一次接獲她的消息除了是已過世外,還有自己繼承了她生前所欠下的卡債,連本帶利總計約14萬元,這讓新北市江姓工程師相當無法接受,因為自己錯過了民法規定申請拋棄繼承時間,所以得替有血緣關係,但根本沒聯繫的生母償還,除了傻眼外,江男直呼:「真的很難接受!」對於這樣的狀況,律師也坦言無法可救,江男有責任還那些錢,但金額可與銀行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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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在3個月期限內拋棄繼承,江姓工程師慘背失聯30年生母的14萬卡債。(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現年32歲的江姓工程師於日前收到一張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仔細一看才發現,竟然是生母的卡債。江男透露,生母其實對他來說根本就是陌生人,因為在生母產下他不久後,就與父親離異並改嫁,彼此毫無聯繫、往來,但沒想到再次知道她的消息,除了是2007年就已過世外,自己還是生母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所以若沒有拋棄繼承就必須替她償還14萬元連本帶利的卡債。

江男語帶不滿地表示,自己在收到這份支付命令時,已主動向法院書記官表明自己和生母的關係,但對方僅告知他申請異議即可,並沒有提醒要申請拋棄繼承,以致於現在已過了民法規定的3個月期限,他不得不償還!不僅如此,對於銀行在過去的15年期間都沒有追討這筆債務,而是等到了時效快到期時才透過法院追討,讓江男不禁質疑,銀行難道是故意等到利益最大化嗎?

對此,受質疑的銀行強調,因為客戶量龐大加上每日要處理的案件數相當多,而案子都有它該處理的時間,所以並沒有所謂的「故意」。另外,銀行業者也澄清,江男生母的案子因為有債務繼承問題,必須透過法律途徑,所以處理的時間理當會拉長些,但銀行絕對會依法在債務追討的15年期限中進行追討,絕無刻意或違法之虞。不過對於江男的遭遇,銀行業者表示相當同情,所以願意釋出善意與對方協商。

針對江男的狀況,律師直言就只能償還了,因為江男已是法定的成年人,依照民法規定,收到母親債務繼承人支付命令時就必須在3個月內申請拋棄繼承,如今已過了期限,真的是「沒救了」,僅能自認倒楣還清那筆債務。不過金額部分是可以與銀行進行協商的,只要雙方達成共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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