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僅著內褲太誘人 男子撲上去想來一下被判刑

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女人說不要就是不要,男人不要存有太多幻想!一名吳姓男子看到已分手前女友僅著內褲睡覺,起床後看到上半身只套著T-SHIRT,沒穿內衣坐在床沿,吳男一時精蟲衝腦,按捺不住,竟然化成實際行動,把前女友撲倒。開始親吻前女友臉頰、脖子及胸部,被拒絕後還要強脫內褲,前女友緊拉內褲,吳男又伸手入內褲撫摸,又把頭低下想舔,前女友不斷閃躲、甚至腳踢、捶打,所有能反抗的招式都用上了,才把對方打退,台中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吳男1年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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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僅著內褲太誘人 男子撲上去想來一下被判刑。(圖為示意畫面與案情無關)

判決書指出,事發前一天晚上,吳男、跟前女友以及另外一名廖姓友人一起吃晚餐,席間,吳男以及廖男發生口角導致互毆,而隔天一大早吳男來到前女友開設的檳榔攤,當時前女友被吵醒起床應門,穿著清涼,用涼被包裹自己,棉被下只有一件小內褲,來到房內,吳男開口要求前女友幫忙排解糾紛,前女友不想被牽扯,立刻拒絕,接著前女友坐在床沿,穿好短袖上衣(沒穿內衣)正準備穿褲子時,吳男色心大起,竟然撲倒前女友,想要發生關係。

前女友突然被飛撲根本來不及反抗,雖有側身閃躲,但吳以男人的身體、腿部夾壓,親吻臉頰、脖子及胸部求歡,前女友口頭拒絕以踢腳、閃躲阻擋。吳男精蟲衝腦,哪管得了這麼多,持續親吻,手往下到想扯到前女友內褲,內褲哪經得起兩人用力拉扯,被扯到變形,吳男最後見對方反抗激烈才放棄,前女友隨即報警處理。吳男辯稱:他沒脫她內褲只鬧著玩。而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及前女友供詞相符,吳男狡辯,依強制性交未遂判1年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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