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坐公車遭襲胸 惡狼:她是在作夢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42歲的許姓男子,去年11月間搭公車時,瞥見16歲的女高中生小如(化名),獨自一人靠窗睡覺,他隨即坐到小如旁邊,伸出鹹豬手襲胸得逞,事後被小如抓包挨告,他應訊時卻辯稱:「少女自己夢到被性騷擾。」,士林地方法院並未採信,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據了解,去年11月間下午時分,許男在南港搭上前往汐止的公車,瞥見穿著體育服的小如,獨自坐在靠窗座位睡覺,他竟一時色心大起,換到小如旁邊的座位,先用手肘碰觸手臂和腰部,許男見小如毫無反應,遂伸出手指戳弄胸部,小如隨即驚醒並出言阻止,但許男仍持續觸摸她的胸部及大腿,所幸當時有位乘客上前關心,許男惡行才因此曝光,乘客嘗試抓住許男,卻被他掙脫逃下公車,乘客只好陪著小如到警局報案。

公車,客運 圖/翻攝自neo111404,IG

▲許男換到靠窗睡覺的女高中生旁邊。(示意圖,非當事公車/資料照)

小如應訊時供稱,當時她並未熟睡,也發現許男坐到自己身旁,過沒多久她便驚覺胸部邊緣被觸摸,一張開眼睛對方就把手收回去,她表示:「請你自重!」,許男則說:「對不起,我怕妳!」,之後卻又講些色色的話,還問:「妹妹,我可不可以咬妳耳朵!」,甚至抓起她的手來聞味道,還一邊撫摸她的胸部跟大腿,許男則辯稱,他是因為公車太晃,身體才會靠近對方,但他並未碰觸到小如胸部,懷疑是對方夢到自己被騷擾,許男還說:「當時我有女朋友,不用對女高中生性騷擾!」,他甚至反控小如誣告。

法官調閱公車內監視器發現,許男靠近小如的動作很不自然,加上小如及乘客指證歷歷,法官認定許男罪證確鑿,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環抱女子襲胸。(示意圖/蘇怡璇攝)

▲許男被發現後仍持續觸摸對方的胸部及大腿。(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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