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判太輕!台灣人通謀、加入解放軍 未來最重死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憲法增修條文對兩岸有「一國二區」之規定,對於涉嫌共諜者只能以違反《國安法》判刑,立委王定宇認為此判刑較輕,主張依《刑法》外患罪判刑,昨(4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

王定宇表示,我國防軍備及國安政策等,主要都是防止中共武力侵犯,中國為台灣在世界上唯一之「敵國」無誤。但涉共諜者,在司法上卻因把大陸地區視為我國,所以無法適用外患罪的「外國」、「敵國」,以《國安法》判刑較輕,因此主張依《刑法》外患罪判刑。

昨日通過的王定宇所提《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明訂,投共納入外患罪後,中華民國國民若成為解放軍,同樣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而通謀外國、敵人致使他國、敵人與中華民國開戰、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他國、敵人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不過,有藍委提醒,現在兩岸氛圍緊張,加上李明哲目前還在大陸,這時候提案恐激化兩岸對立,製造機會讓中國提高敵意。(編輯:王呈嘉)

▲非新聞照片/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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