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22槍擊斃歹徒遭訊問 網吶喊:繳稅就是要你們正當用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昨(27)日凌晨爆發警匪槍戰,通緝犯陳祈安等人違停遇盤查拒絕配合,竟突然掏槍指向員警射擊,不過槍枝卡彈,保安大隊員警隨即開22槍回擊,造成陳嫌中彈死亡,外界質疑警方用槍是否過當,保大強調,警方是被歹徒開槍才還擊,且多是對空鳴槍及朝車子開槍,未直接瞄準人體,但檢方依法仍須介入調查釐清責任。

高雄槍戰 圖/翻攝畫面

▲右後座陳嫌打開車門作勢下車,結果竟是掏槍對準員警。(圖/翻攝畫面)

昨晨3時許,高雄市保安大隊特勤中隊警員施建安、余和謙在高雄市三民區大順路與鼎山街口發現一輛白色轎車違停紅線,對該車盤查,但車內3人不配合,坐在右後座的通緝犯陳祈安半開車門做勢下車,竟突然掏槍扣板機,企圖射擊余員,但槍枝卡彈,余員立即開槍反擊,並警告施員歹徒有槍,施員也開槍壓制歹徒火力,首先壓制陳姓駕駛,並通報支援,余員則持續對空鳴槍,喝令副駕駛洪男及後座陳祈安馬上下車,最後全被趕來支援的警網壓制,但陳祈安呈嘔吐狀態且疑似休克,送醫發現發現子彈由左髖骨射入,卡在左胸,宣告不治。

外界質疑,警方共開22槍回擊,恐有執法過當,保大強調,警方是被歹徒開槍才還擊,且多是對空鳴槍及朝車子開槍,未直接瞄準人體。檢方雖支持警方辦案,但依法仍須比對彈道並清查畫面,以釐清責任。

檢方指出,若用槍情況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及刑法23條屬「正當防衛」,就可免刑。余、施2員已上交報告,檢方以證人身分訊問後已請回,2犯嫌則將移送複訊。

對此網友紛紛一面倒支持員警,吶喊「支持保大特勤員警依法執勤盤查開槍,絕對沒有過當,可以不要寫報告讓員警承受壓力嗎!這樣我們才有良好的治安啊!」「支持警察認真執法,我們繳稅就是要讓你們正當用槍,辛苦了!」

還有反毒粉絲團PO文宣示,「我們會盯緊盯牢,看哪個法院敢再冒出恐龍法官、檢察官,敢再對冒險搏命的警察指定射輪胎,反毒陣絕不坐視旁!!!」網友留言「應該把兩位警察連升三級,好好表揚」、「 支持警察開槍」、「歹徒仗著警察不敢開槍啦!」、「不要再出現恐龍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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