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陋習!「預先」開一疊發票讓民眾自取 國稅局:已違法

記者林婷憶、陳政棟/台中報導

漏開發票違法,那先開好一堆發票讓客人自己拿就不違法嗎?台中一中商圈知名平價小吃店有民眾上門消費,質疑要發票時店員裝作沒聽到,後來卻又看到店員趁沒客人時開出一長串發票不知道要做什麼,氣得向國稅局檢舉,也把影片放上網,沒想到業者動作也很快,看到臉書貼文後,立刻改成現開發票,有熟客就說,店家之前習慣先開好一堆發票,再放一旁讓客人自己拿,不會主動提醒,但國稅局說,只要品項、日期不符都可以開罰,只是可能罰金不高,一般店家似乎都不在乎。

▲民眾看到店員一次打出一長串發票,氣的PO文並向國稅局告發。

民眾直擊拍下,店員從收銀機打出一長串發票攤在桌上,放上網路質疑,點餐沒有拿到發票,開口問店員居然裝作沒聽到,等到吃完了才發現店員一直在打發票,氣得向國稅局告發,網友留言,店家會放一疊發票讓顧客自己拿,還說有次買200多塊就會一次拿4張不讓店家逃漏稅,也有人質疑那發票不就亂打?

顧客:「我會記得拿,因為他是放一個籃子在這裡。」

實際來到被人投訴的店家,就在台中一中商圈,是間知名的平價小吃店,排餐跟鐵板麵,還有炒飯都很受歡迎,業者知道自己被人PO文爆料,已經改成現場消費現開發票,不過店員似乎還不習慣,結帳時忘了給,還特地走進用餐區交給顧客。

業者:「我們現場開發票。」記者:「你也有看到(臉書爆料)?」業者:「有啊有啊,我們現在全部逐一開發票。」

消費過的客人說,過去業者習慣先開好不同價位的發票放在櫃台前,不會主動拿給顧客,也不會主動提醒顧客要拿。

國稅局審查四科何稽核:「因為這樣絕對是會有沒給人家發票的狀況,消費一筆我就開一筆發票給你,消費一筆開一筆發票給你,這樣才是符合你的一個銷售狀況。」

國稅局說,店家如果漏給發票最高可罰100萬,但通常按比例開罰,罰錢不會這麼高,至於日期、品項沒有據實開立發票罰1千5到1萬5,也難怪常有業者客人不開口就不主動給發票,或是貪圖方便先打好一堆發票讓客人自己拿卻金額不符,這些通通都違法。(整理:實習編輯魏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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